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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列冊低收入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向公所投保為第5類被保險人者,其健康保險費用由政府全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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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列冊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產婦每次分娩(含流產者)補助新臺幣6,000元,每名嬰兒補助新臺幣6,000元,雙胞胎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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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補助:列冊低收入戶人口死亡,1款低收入戶每人補助新臺幣1萬5,000元,2款低收入戶每人補助新臺幣1萬2,000元,3款低收入戶每人補助新臺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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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慰問:春節予1、2、3款低收入戶每戶新臺幣1,000元之慰問金(當年度總清查核定資格之低收入戶,且未獲公費收容安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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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補助:1款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1,040元,2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新臺幣6,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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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生活補助:2、3款補助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新臺幣2,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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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生活補助:列冊2、3款低收入戶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之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6,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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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學雜費:列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各級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得申請減免學雜費或學分費、學分學雜費。